报废车辆引燃前方轿车,后果自负
8 月 1 日,一男子切割报废车辆油箱时,突然起火引发火灾,将前方价值 10 余万元的车辆引燃烧毁。目前,他不仅面临高额赔偿,还因过失引起火灾,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。
当日 17 时许,有群众报警称,在贵阳市开阳县城关镇马头寨一街道边,有车辆起火燃烧。接警后,开阳县消防大队、阳县公安局紫兴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:只见一辆红色轿车起火燃烧,火苗窜起两米多高。见状,现场民警随即疏散围观群众,并拉起警戒线维持秩序。与此同时,消防战士迅速展开灭火工作,并很快将大火扑灭。不过,红色轿车还是不幸被烧毁。停放的车辆为什么会突然起火?民警询问了解到,原来火灾是居民吴某某造成的,民警便将嫌疑人吴某某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。据了解,43 岁的吴某某是贵州省瓮安县人,目前居住在开阳县。吴某某交代,他于 7 月底在开阳县城关镇马头寨某洗车场附近,以 450 元的价格收购了一辆报废的面包车。
8 月 1 日 17 时许,吴某某带上氧焊切割机来到报废车辆旁,准备切割该车辆后变卖废铁。当他切到报废车辆的油箱时,突然引起火灾。火势蔓延后,导致停放在前方的一辆红色福特牌小型汽车起火。吴某某迅速找来灭火器进行灭火,周围的车主群众也拿来灭火器协助灭火,但因火势太大,未能控制。吴某某称,报废车辆突然起火,他分析是油箱内还残留有汽油,切割过程中飞溅的火星点燃了汽油。
据了解,该辆红轿车新车价值 10 余万元,目前吴某某正在和车主协商赔偿事宜。同时,根据相关规定,吴某某因过失引起火灾,被开阳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